第(2/3)页 “啊啾!这天可真够冷的。哎呦!这啥啊!” 曹吉明心疼地摸了摸鞋底,还好没扎穿,这可是他媳妇给他做的。 “这是个发卡?咋还有根针啊!” 曹吉明朝四周看了看也没看到什么女同志,刚巧看到迎面走过来俩警察立刻走了过去。 “警察同志,警察同志。” 马泰和另一名同事刚好在巡逻完要回去换班,听到民众求助便停了下来。 “警察同志,我刚刚在那边巷子口捡到一个发夹,你瞧这里面还有针呢。” 马泰看到那个发夹觉得眼熟,这女孩子用的东西……是林以桉同志的! “这位大哥,您是在哪捡到的?” 曹吉明赶紧指了指:“就是那,但我也没看到失主。” 巷子里没有人,但地上却多了些凌乱的脚印,马泰觉得有些不妙。 现在还是得赶紧回去确认下林以桉同志在不在警局。 “我知道了,我们会帮忙找失主的。您现在要去哪,到时候我们可能还得联系下您。” 曹吉明摸了摸脑袋:“嗐,又不是啥大事,不用留地址了吧。” 一旁的同事也觉得马泰的行为有些奇怪,这发夹又不是什么贵重物品,至于吗? 但马泰坚持,曹吉明也坦率地说了:“我叫曹吉明,现在要去给我媳妇送饭,就县医院三楼的304病房。” “好,我记住了。” 马泰加快脚步朝着警局跑去,一旁的同事也只能跑步跟上。 曹吉明有些摸不着头脑,但还是希望警察帮忙找到发夹的主人。 他家姑娘才一点大就知道爱美了,早上一起来就要戴发夹扎头发,之前那个夹子被他弟弟弄坏了,哭的跟什么似的,哄都哄不好嘞。 “马泰,你小子跑那么快干啥。” 马泰来不及跟同事解释,抓住警局里一个人问道:“看到林队长了吗?” “在宋队办公室呢。咋了?” “有急事。”说完就跟阵风似的跑走了。 同事抓住后面跟着跑回来的人问道:“马泰咋了?火急火燎的。” “我也不知道啊,路上碰到个捡到东西的就这样了。” 第(2/3)页